第一版主小说 > 穿越小说 > 穿成香饽饽后我在星球挑丈夫 > 第34章 不择手段内射她,他是超级心机男,谁准你结婚的?
    这天傍晚,白家老宅灯火通明,厨房飘出热腾腾的香味。ωωω.lTxsfb.C⊙㎡_


    白妈妈正在摆盘,一边开心地笑着:你们陆家来得太巧了,子心正好今晚回来吃饭。


    陆妈妈笑得眼角皱纹都温柔了:是我们家小琛运气好,终于让你们家子心点头接受他了。


    说实话,我们一家人都以为,她一开始会选的就是我们家小琛。


    白爸爸端着酒杯走出来,点头附和:我们也以为啊。


    毕竟子心从小就跟你家小琛青梅竹马,两人连奶粉都是一起喝的,怎么也算半个订娃娃亲了吧?


    白妈妈跟着笑:是啊!谁知道那丫头居然没第一个选小琛,我们都还被她吓了一跳……


    陆爸爸笑得慈爱:不过,还好我们家小琛自己争气,还是追到手了嘛!


    这一桌四位父母,你一言我一语,满桌都洋溢着两家亲上加亲的喜悦。


    而他们并不知道—就在楼上,白子心双手抱头,坐在房间窗边懊恼地喃喃自语:


    我到底是哪根筋不对,当初居然会相信他那张脸……


    她想到某人那晚喝醉后在她耳边呢喃我从小时候起就知道你是我的,他说的是指原主白子心,然后用那双修长漂亮的手轻轻扣住她的指尖,把她像什么宝物一样捧在掌心哄。


    再加上那天他拎着一束百合玫瑰混合的奇怪花束,跪在她门前说:子心,哪怕你已经有三个老公,我也愿意当第四个……只要还有一个位置,我想留下。


    是的,他不择手段,甚至内射她,看看有没有机会让她怀上自己的孩子。


    白子心那一秒真的以为——天底下怎么会有男人这么痴情?


    结果几天后,她在他办公室抽屉里发现了追妻笔记本,上面写着:


    【step1】装病装柔弱,引发照顾欲。;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^sba@gmail.com 获取最新地址


    【step2】坦诚从小爱她→走感情路线。


    【step3】暴露腹肌(偶尔)→刺激对比效应。更多精彩


    【step4】一哭二闹三吃醋→搞定!


    白子心:…………他喵的还我眼泪!


    她翻到最后一页。


    大字标题:【终极目标:成为她每天晚上最后看到的那个人】


    白子心脸红得像烫熟虾子,心却一点也狠不起来,甚至还偷偷笑了。


    这男人心机归心机,但是真的会追。


    他会在她工作累到昏头时泡好蜂蜜柠檬,亲手塞进她手里。


    会在她三个老公各忙各时,低声说:今夜我守着你,不打扰。


    会在她感冒发烧时一夜不眠,坐在床边轻声哼歌。


    他不是只靠颜值的花瓶—他虽然是黑道,第四匹狼,却深得她的心。


    而楼下四位父母继续举杯谈笑风生:


    说起来,陆琛从小就稳重又懂事,谁能抵挡得了他啊?


    是啊,陆家这个女婿我们认定了!


    白子心听到这句从楼上滚下来,推门:谁、谁认定了?


    到底哪里体贴,根本变态!


    每次做爱时一定要喊他老公大声些,不然他就会肏的更大力,让她直打哆嗦。


    四位爸妈异口同声:你们都住一起了还说什么?


    陆琛从后面悄然出现,走过来,一手搭上她肩膀,微微一笑:


    宝宝,不管你愿不愿意,我都会继续努力,让你每天越来越离不开我。他很喜欢看白子心脸红看他的脸,还有摸他腹肌上的刺青。


    白子心脸颊飞红,一巴掌推他脸:你给我去楼下端菜,别在我爸妈面前乱说话!


    陆琛笑而不语,低声:可是你这样气呼呼的样子,也很可爱。


    四位父母笑得更满意:真是越看越登对啊——早知道就早点逼婚了!


    炙热的阳光斜斜洒进白家的庭院,瓷砖地面泛着柔光,风铃叮铃作响。


    白子心穿着一身雪白连衣裙,蹲在花丛边喂着一只奶猫,眉眼温柔,像个掉进凡尘的小仙女。


    而她不经意一抬头,看见站在墙外阴影里的少年——那是刚从星宇帮训练营回来的陆琛,一身伤,满眼风雪与警觉,如同一匹在血与火中打滚长大的孤狼。


    他本不该停下脚步的。他不属于这种温柔世界。


    但她朝他笑了。


    笑得那么纯净,那么无防备,像春天第一缕风,落在他从未温暖过的灵魂上,原主的白子心虽然任性脾气不好,但从小温室里的花朵总是会降低警觉。


    她走过来,递上一杯气泡正冒着冰珠的汽水:你看起来很热,要不要喝?


    那一刻,陆琛觉得时间停了。


    这辈子,他第一次对活着这件事,产生了留恋。


    从那天起,他就决定了:


    我将来要让她成为我老婆。无论付出什么代价。


    这个信念,咬着牙在血池里摸爬滚打时念;


    在十七岁,枪火横飞的夜里守着她家墙角等她回来时念;


    在二十岁,建立星宇帮分支、杀出一条血路、坐上黑道太子位置时仍在念;


    到了二十四岁,他已能让一整座城市为他让道,却从未忘过那杯汽水,那个笑。


    他只要她。


    只要白子心。


    直到那天,办公室门被推开,心腹小弟捧着文件进来,神色极不自然。


    老大……白小姐,结婚了。


    陆琛的手顿住。


    她选了……三位男人为夫,并非您……


    办公室静了三秒。


    第四秒—砰!!!


    沉重的实木桌被他一掌掀飞,厚重文件如暴风卷落,骨瓷茶杯炸裂,玻璃墙出现裂痕,玻璃滑破他的手,血一点一滴的蔓延到桌上。


    谁准她结的婚?


    他冷冷看着众人,眼神像即将噬人的野兽,声音低哑而咆哮:她说过要嫁我的!她那年笑着把汽水递给我,那就是我老婆!


    他大步走到窗前,紧握栏杆,指节骨节分明,泛着冷白。


    她从来没说过她要嫁人!她没说过她不喜欢我!


    她只是忘了……忘了她把我从地狱拉出来,怎么可能不负责?


    小弟颤声:我们……是不是要阻止婚礼……?


    他转头,那双眼红得几乎滴血。


    不。我不拦。


    她既然选了三个人,我就——做第四个。


    她喜欢的我都学,她怕的我都避,她要的我都给——我只要一件事:她回到我身边。


    他慢慢收起杀气,将打翻的茶杯碎片一片片捡起,像是在拾起自己碎裂的心。


    这十年我活着的理由,不是星宇帮,不是陆家,是她。她没选我——这不代表我输。


    他深吸一口气,眼中没有放弃,只有更疯狂的执念。


    我会让她记得那杯汽水,记得那年夏天,记得我为她站在阳光里,记得我是第一个爱她的人。


    他们抢得早又怎样?我才是最深的那个。


    如果说其他男人是温水煮茶,陆琛就是烈酒封喉。


    他不是白子心命中注定的阳光——他是她一旦点燃,就再无法关掉的炽火。


    于是他策划这场宴会,下了药,上了白子心……他要成为她的老公。